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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票

旅客持符合规定的客票,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检票乘车,对号入座。

购 票

1 .旅客出行购票应到客运站售票窗口或客运站所设的站外售票点依次循序购票,购票后应详细核对票上记载的起讫站名、票价、乘车日期、车次、班车检票口和开车时间是否相符。如果错误应立即表明更正。

2 .旅客携带儿童身高 1.1 -1.4 米 (含)应购儿童票,身高超 1.4 米 应购买全票。需要躺卧着的伤病旅客,应按实际占用的座位购票。

3 .残废军人凭民政部颁发的有效《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购买军人优待票,享受全价票旅客待遇。

4 .凡持有证明,执行防汛、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的人员,以及新闻记者、革命残废军人可优先购票。

补 票

凡无票乘车或用无效客票乘车者,应从班车始发站至到达站止补购客票并按规定收取手续费。

退 票

1 .旅客退票在开车二小时前办理,收取票价 10% 的退票手续费,不足 1.0 元按 1.0 元计算。在开车前二小时之内办理,收取票价 20% 的退票手续费,不足 1 元按 1 元计算。开车后 1 小时内办理,收取 50% 的退票手续费 , 不足 1 元按 1 元计算。开车 1 小时后不办理退票手续。

2 .由于客运站或承运人的责任造成延误发车或脱班,应免收旅客手续费办理退、换、改签客票。

旅客乘车的权利与义务

1 .旅客按有效客票乘车,上车后应一次完毕行程,旅客中途终止旅行,客票即行失效。

2 .旅客遗失客票,应另行购票乘车。

3 .旅客应自觉维护乘车秩序,服从站务及驾、乘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清洁卫生,讲究文明礼貌。

4 .所有旅客都应无例外地接受车站值勤人员对危险品的检查。

5 .学龄(含学龄前)儿童乘车应有成人旅客携带。

6 .乘车时,要坐稳扶好,头、手不得伸出车外,不准翻越车窗,车未停稳不准上下,不准随便开启车门。

7 .车内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行车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及妨碍驾驶操作。

8 .不准从车窗向外扔东西。

9 .为了保障广大旅客的安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车站有权拒绝乘车:

(1) 违反法律、公共秩序、民俗约定的。

(2) 患有传染病、酒醉和神经失常无人护送的或有人护送仍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有明显伤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骚扰他人行为者。

(3) 穿着恶臭或携带不洁物品影响公共卫生者。

(4) 老、幼、重病等需要护送而无护送人者。

(5) 携带物品造成他人不便者。

旅客行包须知

一、托运行包

1 .行包装运要求:包装严密、捆扎牢固、标志明显、适于装卸。

2 .下列物品不能夹入行包托运:

  危险品(包括爆炸品、易燃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有毒品、杀伤性物品)及政府禁运物品、易腐品、有异味或能污损他人行包及车辆设备的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机密文件、贵重物品、精密仪器和有价证券等。

3 .行包的重量和体积

每位旅客随车托运行包总量一般不能超过 40 千克 ,如超过 40 千克 ,在本次班次不超载的前提下或其它车次有运输能力时,也可以受理;行包单件重量不得超过 30 千克 ,体积不得超过 0.12 立方米 。每 1 千克 行包的体积超过 0.003 立方米 为轻泡行包,按体积每 0.003 立方米 折合 1 千克 的折算标准确定计费重量。

二、携带行包

1 .旅客随身携带物品以不妨碍其它旅客为原则,且应自行照料;若旅客行为或所携带物品有妨碍他人之虞者,车站有权拒绝乘车。

2 .每一位全票旅客可免费携带物品 10 千克,儿童携带 5 千克 ,超过规定应按行包收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数购票。

3 .车站范围内不得携带禽畜进入。

4 .为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卫生,旅客不能携带下列物品乘车:

  ⑴易燃、易爆危险品;⑵有可能损坏、污染车辆和有碍其它旅客安全的物品;⑶动物;⑷有刺激性异味的物品;⑸尸体、尸骨;⑹法律和政府规定的禁运物品。

旅客严禁携带下列危险品或易燃物进入车站

1 .闪火点在摄氏六十度以下之易燃液体如:矿油、汽油、苯、甲苯、甲醇、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油性塑料漆及溶剂性水泥漆等)、二硫化碳及其它易燃液体。

2 .易于爆裂物品如:炸药、电石、高压气体(氢气、氧气、丙烷、液化石油气、乙炔等)、硝化纤维、二硝基苯、二硝基甲苯、三硝基甲苯、二硝基酚、三硝基酚(即苦味酸)、硝化乙二醇、硝化甘油、硝酸酐、有机性过氧化合物、干冰(固态二氧化碳)、压力容器及其它容易爆炸之物等。

3 .容易自燃及引燃物品如:火柴、火药、金属钠、钾汞合金、镁粉、铝粉、黄磷、硫化磷、磷化钙、玩具烟火、爆竹、异丙醇、其它易燃固体等。但随身使用的火柴、打火机、化妆品等物品,不在此限。

4 .容易侵害人体及有害他物之虞物品如:硫酸、盐酸、硝酸、铅酸蓄电池、氯酸盐(钾、钠、钡)、过氯酸盐(铵、钾、钠)、氯化磷、过氧化钠、过氧化钡、硝酸铵、漂白粉、农药、氯氢化钠、放射性物质、氰化物、其它容易伤害人体或物品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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